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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知识:安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技术

查看次数:次  发布时期:2011-11-18  【返回】

        一、一般要求: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建设投资及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安全防范应用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的配置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  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2  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
        二、现场勘察:
       1、全面调查和了解被防护对象本身的基本情况。
       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所要求的的防护级别。 
       被防护对象的物防设施能力与人防组织管理概况。
       防护对象所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群体的基本概况:建筑平面图、使用(功能)分配图、通道、门窗、电(楼)梯配置、管道、供电线路布局、建筑结构、墙体及周边情况等。
       2、调查和了解被防护对象所在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
       地理与人文环境。调查了解被防护对象周围的地形地物、交通情况及房屋状况;调查了解被防护对象当地的社情民风及社会治安状况。
       气候环境和雷电灾害情况。调查工程现场一年中温度、湿度、风、雨、雾、霜等的变化情况和持续时间(以当地气候资料为准);调查了解当地的雷电活动情况和所采取的雷电防护措施
       电磁环境。调查被防护对象周围的电磁辐射情况,必要时,应实地测量其电磁辐射的强度和辐射规律。
       3、按照纵深防护的原则,草拟布防方案,拟定周界、监视区、防护区、禁区的位置,并对布防方案所确定的防区进行现场勘察。
       周界区勘察 ——周界形状、周界长度;——周界内外地形地物状况等;
       提出周界警戒线的设置和基本防护形式的建议。
       周界内勘察 ——勘察防区内防护部位、防护目标;——勘察防区内所有出入口位置、通道长度、门洞尺寸等;——勘察防区内所有门窗(包括天窗)的位置、尺寸等。
       4、施工现场勘察:
       勘察并拟定前端设备安装方案,必要时应作现场模拟试验。
       探测器:安装位置、覆盖范围、现场环境;
       摄像机:安装位置、监视现场一天的光照度变化和夜间提供光照度的能力、监视范围、供电情况;
       勘察并拟定线缆、管、架(桥)敷设安装方案。
       勘察并拟定监控中心位置及设备布置方 案。监控中心面积;终端设备布置与安装位置;线缆进线、接线方式;电源;接地;人机环境。
       现场勘察的具体内容依防范对象而定,一般应包括: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物防设施、人防条件、气候(温度、湿度、降雨量、霜雾等)、雷电环境、电磁环境等。上述项目并不要求每项工程都要全项勘察。
        5、现场勘察结束后应编制现场勘察报告。现场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进行现场勘察时,对上述相关勘察内容所作的勘察纪录。
        根据现场勘察记录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系统的初步设计方案提出的建议。
        现场勘察报告经参与勘察的各方授权人签字后作为正式文件存档。
        三、设计要素:
        安全防范系统构成包括下列内容:
        安全防范系统一般由安全管理系统和若干个相关子系统组成。
        安全防范系统的结构模式按其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可有多种构建模式。按照系统集成度的高低,安全防范系统分为集成式、组合式、分散式三种类型。
        各相关子系统的基本配置,包括前端、传输、信息处理/控制/管理、显示/记录四大单元。不同(功能)的子系统,其各单元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
        现阶段较常用的子系统主要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以及以防爆安全检查系统为代表的特殊子系统等。
        安全防范系统的三种组建模式的划分,旨在为设计者提供系统集成设计时三种不同模式的参考。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安全防范系统的规模、集成深度和广度也在不断变化。“一体化集成”的模式,将会是未来安全防范系统发展的方向。
        安全防范系统中安全管理系统的设计要素包括下列内容:
        安全管理系统应设置在禁区内(监控中心),应能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监控中心设备与各子系统设备联网,实现由监控中心对各子系统的自动化管理与监控。安全管理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各子系统的运行;某一子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其它子系统的运行。
        应能对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和控制,应能对系统运行状况和报警信息数据等进行记录和显示。
        应建立以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信息传输系统。应能对信息传输系统进行检验,并能与所有重要部位进行有线和/或无线通信联络。
        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应留有向接处警中心联网的通信接口。
        安全防范系统的各主要子系统的设计要素包括下列内容:   
       入侵报警系统:系统应能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盗窃、破坏和抢劫等,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与报警。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入侵报警系统应有报警复核(声音)功能。系统不得有漏报警,误报警率应符合工程合同书的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必须进行视频安防监控的场所、部位、通道等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宜具有视频入侵报警功能。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合设置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有图像复核功能,宜有图像复核加声音复核功能。
        四、功能设计
        入侵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根据各类建筑物(群)、构筑物(群)安全防范的管理要求和环境条件,根据总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的原则,分别或综合设置建筑物(群)和构筑物(群)周界防护、建筑物和构筑物内(外)区域或空间防护、重点实物目标防护系统。系统应能独立运行。有输出接口,可用手动、自动操作以有线或无线方式报警。系统除应能本地报警外,还应能异地报警。系统应能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
        系统的前端应按需要选择、安装各类入侵探测设备,构成点、线、面、空间或其组合的综合防护系统。
        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和撤防。
        应能对设备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验,对故障能及时报警。
        应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
        应能显示和记录报警部位和有关警情数据,并能提供与其它子系统联动的控制接口信号。
        在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发出报警的同时,应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复核。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各类建筑物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建筑物内(外)的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电梯及重要部位和场所等进行视频探测、图像实时监视和有效记录、回放。对高风险的防护对象,显示、记录、回放的图像质量及信息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系统的画面显示应能任意编程,能自动或手动切换,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号、部位、地址和时间、日期显示。
        系统应能独立运行。应能与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当与报警系统联动时,能自动对报警现场进行图像复核,能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示器上显示并自动录像。
        五、安全性设计:
        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性,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指系统(包括其所用产品)在运行过程中能够保证操作者人体健康安全和设备本身安全的技术要求,如设备的防火与防过热,防人身触电,防有害射线和有毒气体,防机械伤人(如爆炸破裂、锐利边缘、重心不稳及运动部件伤人)等;二是指设备和系统的防人为破坏、信息的防人为窃取和篡改等技术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防止造成对人员的伤害,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统所用设备及其安装部件的机械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防止由于机械重心不稳、安装固定不牢、突出物和锐利边缘以及显示设备爆裂等造成对人员的伤害。系统的任何操作都不应对现场人员的安全造成危害。
        系统所用设备,所产生的气体、X射线、激光辐射和电磁辐射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不能损害人体健康。
        系统和设备应有防人身触电、防火、防过热的保护措施。
        监控中心(控制室)的面积、温度、湿度、采光及环保要求、自身防护能力、设备配置、安装、控制操作设计、人机界面设计等均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保证系统的信息安全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统的供电应安全、可靠。应设置备用电源,以防止由于突然断电而产生信息丢失。
        系统应设置操作密码,并区分控制权限,以保证系统运行数据的安全。
        信息传输应有防泄密措施。有线专线传输应有防信号泄漏和/或加密措施,有线公网传输和无线传输应有加密措施。
        应有防病毒和防网络入侵的措施。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系统的防破坏能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入侵报警系统应具备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
        系统传输线路的出入端线应隐蔽,并有保护措施。
        系统宜有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欠压报警功能。
        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安防系统宜考虑遭受意外电磁攻击的防护措施。
        六、电磁兼容性设计:
        安全防范系统的电磁兼容(EMC)设计包括电磁干扰和抗电磁干扰两方面内容,涉及设备选型或设计、传输介质选择和传输路由设计等多个环节,内容较多,难度较大。应根据系统或设备所处的电磁兼容环境和实际需要,由建设方和设计方协商确定。
        传输线路的抗干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力系统与信号传输系统的线路应分开敷设。
        信号电缆的屏蔽性能、敷设方式、接头工艺、接地要求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当电梯箱内安装摄像机时,应有防止电梯电力电缆对视频信号电缆产生干扰的措施。
        防电磁骚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统所用设备外壳开口应尽可能小,开口数量应尽可能少。
        系统中的无线发射设备的电磁辐射频率、功率,非无线发射设备对外的杂散电磁辐射功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可靠性设计:
        安全防范系统可靠性指标的分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系统规模的大小和用户对系统可靠性的总要求,应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指标进行分配,即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要求转换为系统各组成部分(或子系统)的可靠性要求。
        系统所有子系统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其MTBF分配指标。
        系统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器材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其MTBF分配指标。
        应在完成规定功能的前提下,采用尽可能简化的系统结构,尽可能少的部件、设备,尽可能短的路由,来完成系统的功能,以获得系统的最佳可靠性。
        维修性设计和维修保障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统的前端设备应采用标准化、规格化、通用化设备以便维修和更换。
        系统主机结构应模块化。
        系统线路接头应插件化,线端必须作永久性标记。
        设备安装或放置的位置应留有足够的维修空间。
        传输线路应设置维修测试点。
        关键线路或隐蔽线路应留有备份线。
        系统所用设备、部件、材料等,应有足够的备件和维修保障能力。
        系统软件应有备份和维护保障能力。
        在沿海海滨地区盐雾环境下工作的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具有耐盐雾腐蚀的性能。
        在有腐蚀性气体和易燃易爆环境下工作的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采取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
        在有声、光、热、振动等干扰源环境中工作的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采取相应的抗干扰或隔离措施。
        安全防范系统的雷电防护设计,也是系统安全性设计的重要内容。对于固定目标而言,安全防范系统常常是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载体的,因此做好建(构)筑物本身的雷电防护是安全防范系统雷电防护的基础和前提。然而,由于安防系统在本质上是一套电子信息系统,因而除了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之外,安防系统重点关注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问题。设计重点应放在监控中心的防雷与接地设计。
        建于山区、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或前端设备装于塔顶,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应置避雷保护装置。
        建于建筑物内的安全防范系统,其防雷设计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
        安全防范系统的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端子应有地线符号标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Ω·m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Ω。
        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系统、信号传输线路、天线馈线以及进入监控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均应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压、过电流的保护措施。
        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作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不少于16mm2 。
        监控中心内应设置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汇集环或汇集排宜采用裸铜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35mm2。
        不得在建筑物屋顶上敷设电缆,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进行屏蔽并接地。
        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
        光缆传输系统中,各光端机外壳应接地。光端加强芯、架空光缆接续护套应接地。
        传输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传输方式的选择取决于系统规模、系统功能、现场环境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一般采用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传输方式。有线传输可采用专线传输、公共电话网、公共数据网传输、电缆光缆传输等多种模式。
        选用的传输方式应保证信号传输的稳定、准确、安全、可靠。且便于布线、施工、检验和维修。
        可靠性要求高或布线便利的系统,应优先选用有线传输方式,最好是选用专线传输方式。布线困难的地方可考虑采用无线传输方式,但要选择抗干扰能力强的设备。
       报警网的主干线(特别是借用公共电话网构成的区域报警网),宜采用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双重报警传输方式,并配以必要的有线/无线转接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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